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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 解读《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

发布时间:2024-03-12 16:34 来源:呼伦湖保护区管理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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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这是着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而制定的一部基础主干党内法规,是我们党“四个自信”的重要体现。

《条例》共5章27条,包括总则、分则、附则3大板块,对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程序和方式作出了明确规定,实现了党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党务公开的含义:

党务公开是指党的组织将其实施党的领导活动、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有关事务,按规定在党内或者党外公开。

四条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方向坚持发扬民主坚持积极稳妥坚持依规依法

工作领导体制:统分结合

党中央统一领导,地方党委分级负责,各部门各单位各负其责。

党务公开主体分为三类:

一是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

二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

三是党的 工作机关党委派出机关党委直属事业单位党组等

党务公开的内容:

党的组织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情况,领导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的建设情况,以及党的组织职能、机构等情况,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不得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宜公开的事宜外,一般应当公开。

党务公开的范围:

党的组织应当根据党务与党员和群众的关联程度合理确定公开范围。

向社会公开:领导经济社会发展、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党务;

在全党公开:涉及党的建设重大问题或者党员义务权利,需要全体党员普遍知悉和遵守执行的党务;

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公开: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党务;

对特定党的组织、党员和群众公开:涉及特定党的组织、党员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党务。

党务公开的程序

1.提出:党的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党务公开方案,拟定公开的内容、范围、时间、方式等;

2. 审核:党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保密审查,并从必要性、准确性等方面进行审核;

3. 批审:党的组织依照职权对党务公开方案进行审批,超出职能范围的必须按程序批报;

4. 实施:党的组织有关部门按照经批准的方案实施党务公开。

党务公开的方式:

1.在党内公开:一般采取召开会议、制发文件、编发简报、在局域网发布等方式;

2.向社会公开:一般采取发布公报、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采访,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新媒体、公开栏发布等方式,优先使用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重点新闻网站等党的媒体进行发布;

3.建立和完善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逐步建立例行发布制度;

4.探索建立统一的党务信息公开平台。

《条例》强化了监督与保障:

1. 建立健全保密审查、风险评估、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论引导、舆情分析、应急处置等配套保障工作机制。

2. 注重党务公开相关信息监测反馈,发现又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信息,应当及时加以澄清和引导。

3. 从加强上级对下级监督的角度规定了党务公开的工作报告、考核评议、监督检查等制度,同时对责任追究作出规定。

《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

一是要搞好学习培训

二是要细化落实措施

三是要强化规矩意识

四是要加强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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