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内蒙古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拟通过比选方式选取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第三方服务机构,作为内蒙古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项目和《“十五五”期间呼伦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实施方案》编制服务招标代理单位。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内蒙古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项目
1.建设内容:
(1)监测巡护设备购置
购置监测热成像重载云台摄像机8套、超低温太阳能蓄电池56块、UPS电池256块、巡护终端设备20台。
(2)围栏建设
拴马桩公路一侧新建围隔围栏6延长公里、生态围栏公路两侧3延长公里。
2.项目投资:
项目总投资473.00万元,需委托采购机构代理采购的部分共458万元,共分为2个标段。
标段一:货物类采购368万元。标段二:工程采购90万元。
(二)《“十五五”期间呼伦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实施方案》编制服务
编制费用预算:170万元。
二、服务内容及期限
(一)服务名称:招标代理服务
(二)委托单位:内蒙古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三)服务内容:内蒙古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项目、《“十五五”期间呼伦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实施方案》编制有关招标代理全过程服务工作并出具相关文件。机构开展服务工作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服务期限:至项目所有招标代理服务工作结束。
(五)服务费用限价:两项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最高限价共计4万元,其中内蒙古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项目招标代理费限价3万元;《“十五五”期间呼伦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实施方案》编制招标代理服务费1万元。
三、比选申请人资质要求: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未被列入行业准入黑名单;
(五)在经营期间没有行政处罚记录;
(六)参与意向服务单位必须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简介名录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5年5月12日上午09:00时至2025年5月13日17:00时
(二)报名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满洲里路16号,内蒙古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三)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比选申请人持以下报名材料至内蒙古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基本建设科报名,资料不全或未按要求制作报名材料,将被拒收。
1.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具备招投标代理资质的资质证明复印件;
2.公司简介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3.公司业绩证明、征信证明(参加邀请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信用记录承诺);
4.代理收费报价单;
5.对该项目的服务实施方案;
6.代理机构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需加盖报名机构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密封盖章,密封袋外显眼处标明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报价无效)。
五、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5月13日17:00时
(二)投标地点:内蒙古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三)开标时间:2025年5月14日09:30时
(四)开标地点:内蒙古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六、比选方式:
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由评委组根据公告筛选出符合要求的代理机构,由评委组统一比选,评分最高者为中选人,评分依据见附表(综合评分标准)。评审结束后,公示结果。
七、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张萍
(二)联系电话:18647009040
(三)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满洲里路16号,内蒙古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