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简称呼伦湖保护区管理局)是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
一、职责任务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呼伦湖生态保护、宣传教育、社区共建等工作及自身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二)组织开展保护区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编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制定和实施保护区各项管理制度。
(三)承担保护区内自然环境、自然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保护区资源调查、生态保护建设和环境监测等工作;协调开展保护区野生动植物保护、繁育和疫源疫病防治等工作。
(四)组织开展与保护区相关的国内、国际合作;在不影响保护区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前提下,按照保护区总体规划,组织开展参观、旅游、科学研究和宣传教育等活动。
(五)负责保护区内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配合保护区周边地区、相关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六)组织开展保护区生态补水工作。
(七)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内设机构
内蒙古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设6个内设机构,均为正科级:
(一)办公室(法制科)。负责单位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综合文稿起草、文件运转、信息宣传、安全保密、会务、档案、政务公开、安全生产、固定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政务事务性工作;负责制定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计划和方案并监督执行;承担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受理行政执法投诉;对重大行政行为、措施、决策和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全法性审查;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培训工作;负责信访和法律咨询工作。
(二)资源管理科。负责保护区内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工作;组织开展资源调查工作;承担保护区总体规划制定和完善自然保护区管理制度及措施;指导基层管护站的建设与管理;负责保护区内参观、旅游活动和其他开发建设活动的监管工作。
(三)科研宣教科。承担本单位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相关工作的综合协调;审核并组织开展保护区内的科学研究和监测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保护区疫源疫病监测工作;组织开展国内、国际保护区合作;负责保护区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新闻发布、舆情管理工作。
(四)基本建设科。负责保护区生态建设专项规划和项目设计、储备;审核和实施保护区生态保护与修复建设工程、水利工程和科学研究类项目,负责项目验收和项目绩效评价。
(五)计划财务科。负责制定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负责保护区资金管理工作;负责财务预决算、统计信息、审计稽查、财务核算管理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六)人事科。负责本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岗位设置、聘用管理等工作;负责职工日常管理及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三、分支机构
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设9个正科级分支机构,分别是:嘎拉达白辛管护站、乌兰诺尔管护站、贝尔湖管护站、拴马桩管护站、乌尔逊管护站、乌都鲁管护站、甘珠花管护站、五一管护站和呼伦沟管护站。主要职责是:承担管护区各类自然资源保护管理、行政执法、日常巡护、宣传教育、旅游活动管理、科研监测等工作。
负责人:杨晓刚
通讯地址:内蒙古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海拉尔区满洲里中路56号
邮政编码:021008
网址:http://hlhbhq.hlbe.gov.cn/
工作电话:0470-3998787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四、下属机构
(一)呼伦贝尔市北方寒冷干旱地区内陆湖泊研究院
呼伦贝尔市北方寒冷干旱地区内陆湖泊研究院为内蒙古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
1.主要职责
(1)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内陆湖泊科学研究、生态系统监测、野生动物救护等工作及自身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2)承担市域内湖泊、河流、湿地的水生态系统的科学研究工作;承担呼伦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相关科学研究工作。
(3)承担呼伦湖保护区生态系统的监测、评估及数据库建设等工作;在达乌尔国际保护区合作框架下开展跨国科研监测工作。
(4)开展呼伦湖保护区范围内野生动物繁育救护工作。
(5)承担主管单位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2.通讯地址:内蒙古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海拉尔区东山台地
3.邮政编码:021008
4.工作电话:0470-8357536
5.办公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6.负责人:敖文
(二)呼伦贝尔市呼伦湖水资源调配中心
呼伦贝尔市呼伦湖水资源调配中心为内蒙古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
1.主要职责
(1)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呼伦湖水资源配置、行政执法辅助等工作及自身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2)承担呼伦湖水资源配置、水上作业监督、水利设施运行维护及生态补水监测、研究等工作。
(3)承担呼伦湖保护区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水利、旅游等行政执法的辅助性、支撑性、事务性工作。
(4)负责乌兰诺尔水库水资源调度、防汛调度和水位、流量监测等工作。
(5)承担主管单位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2.通讯地址:内蒙古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海拉尔区东山台地
3.邮政编码:021008
4.工作电话:0470-8357606
5.办公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6.负责人:刘建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