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内蒙古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守冰 ·2025”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分支机构、水资源调配中心:
按照呼伦湖冬季联防联控及联合执法工作部署,结合保护区 工作实际,制定了《内蒙古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守冰 ·2025” 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此通知
附件:内蒙古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守冰 ·2025”联合 执法专项行动方案
内蒙古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25年11月10日
内蒙古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守冰 ·2025”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方案
为严厉打击呼伦湖保护区薄冰期、封冰期非法捕捞、盗猎等 破坏自然资源行为,巩固“秋封”专项行动成果,加强冰面安全 管控,避免发生塌冰落水安全事件,全力保护呼伦湖水域薄冰期、 封冰期生态和人身安全。经呼伦湖保护区管理局研究决定,自 2025年11 月 1 5 日 - 2026年3月1 日,开展呼伦湖保护区“守 冰 ·2025”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为确保行动顺利开展,制定本方 案。
一 、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落 实国家、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关于建设法治政府以及推进呼伦湖 综合治理的决策部署,不断加大执法管护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削 减人为因素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继续为呼伦湖流域生态系统 的自然恢复创造良好条件,开展冬季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全力保 护呼伦湖水域生态资源和人身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二、组织领导
“守冰 ·2025”专项行动由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统一组织,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各管护站、水资源调配中心、 呼伦湖公安分局各派出所共同执行。为确保此次联合执法行动取 得实效,成立联合执法指挥部,下设工作协调组、工作督查组和 联络办公室。
(一)联合执法工作指挥部
总指挥:邹伟东呼伦湖保护区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总指挥:石宏杉呼伦湖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胡日查呼伦湖保护区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 高国权呼伦湖公安分局副局长
徐秋慧呼伦湖公安分局副局长
薛爱忠呼伦湖公安分局副局长
吴 楠呼伦湖公安分局副局长
桂满全呼伦湖保护区管理局资源管理科科长
庞 博呼伦湖保护区管理局科研宣教科副科长
刘建荣呼伦湖保护区管理局水资源调配中心主任
嘎日木盖呼伦湖保护区管理局拴马桩管护站站长
巴 图呼伦湖保护区管理局嘎拉达白辛管护站站长
包永林呼伦湖保护区管理局呼伦沟管护站站长
高长胜呼伦湖保护区管理局乌都鲁管护站站长
温照亮呼伦湖保护区管理局乌尔逊管护站负责人
李国海呼伦湖保护区管理局乌兰诺尔管护站站长
韩向军呼伦湖保护区管理局贝尔湖管护站负责人
陈 俊呼伦湖保护区管理局五一管护站负责人
包智勇呼伦湖保护区法制科负责人
李 强呼伦湖公安分局小河口派出所所长
霍洪金呼伦湖公安分局红旗派出所所长
许海波呼伦湖公安分局克鲁伦派出所所长
王春志呼伦湖公安分局嘎拉达白辛派出所所长
郭树存呼伦湖公安分局双山子派出所所长
姜 峰呼伦湖公安分局乌尔逊派出所所长
韩 跃呼伦湖公安分局乌都鲁派出所所长
张 楠呼伦湖保护区法制科科员
(二)联合执法工作协调组
组 长 : 胡日查呼伦湖保护区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 : 高国权呼伦湖公安分局副局长
桂满全呼伦湖保护区管理局资源管理科科长
庞 博呼伦湖保护区管理局科研宣教科科长
包智勇呼伦湖保护区法制科负责人
联合行动协调组负责协调各项工作落实,协调各部门联合执 法工作顺利开展。
(三)联合执法工作督查组
组 长 : 吴 楠呼伦湖公安分局副局长
成 员 : 桂满全呼伦湖保护区管理局资源管理科科长
包智勇呼伦湖保护区法制科负责人
宋林泽呼伦湖公安分局督察法制大队大队长
联合行动督查组将随时深入一线进行日常督查和重点抽查, 对责任区人员到位、防控措施、工作开展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对组织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监控点空岗、漏岗的,严肃追 究相关人员和责任区负责人的责任。
(四)联络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桂满全
宣传报道组:庞博
应急保障组:高玉波
联络办公室设在呼伦湖保护区管理局资源管理科,负责行动 的组织实施、统一协调及日常联络工作;科研宣教科负责行动中 信息收集、宣传报道工作;呼伦湖公安分局负责组织开展抢险救 援及应对突发事件等应急处置和协调工作。
三 、任务分工
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防控打击责任。呼伦湖保护区各 管护站负责在其辖区内通过监控巡检、防控、蹲守等手段进行巡 查,发现非法捕捞行为后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或移交处理。另 外,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有序开展辖区内违法捕捞网具的清 理工作。呼伦湖公安分局及所属各派出所负责对非法捕捞渔业资 源的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打击,重点开展刑事案件办理工作。
( 一)具体分工:
1、呼伦湖保护区各管护站按照职责分工,以各站责任辖区
认真组织开展冬季保护区内的管理工作。采取分组驻扎、定点看 守、陆地巡逻、视频巡控等方式,依法对非法捕捞行为进行严厉 打击。根据联合执法工作指挥部安排,各管护站分批派出人员及 车辆跨辖区联合执法管理工作。
2、呼伦湖公安分局负责对群体性、突发性和暴力抗法等重 大事件进行及时处理,成立专案组接收和办理各责任区移交的涉 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刑事案件。承担配合各站的派出所, 要做到及时出警,果断处置,严厉打击各类阻碍执法行动的违法 犯罪行动。根据联合执法工作指挥部安排,公安分局分批派驻警 力、车辆到相关管护站跨辖区联合执法工作。
3、资源管理科做好与相关旗市区的协调调度工作,对于发 现重点难点的突出问题,明确责任跟踪,完成跟进,督查督办, 确保问题从根源上解决。
4、科研宣教科安排专人组织保护区重点区域宣传工作,联 合各管护站、公安分局进行公告张贴、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 单、媒体宣传等。
5、水资源调配中心根据工作需要,派驻各管护站进行行政 执法辅助工作。
四、后勤保障
参加此次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的各单位、各部门,后勤保障一 切费用由所在单位、部门自行解决,该项经费列入预算统筹安排。
五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各行动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把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 列入工作日程,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认真做好专项行动各项工作。 各级领导要按照分工,深入一线,会同有关部门作出具体部署, 搞好任务分解,加强督促检查和行动指导,推动工作有效落实。 各行动单位要按照方案工作时间,保障人员、物资、装备按时到 位,并按方案规定开展防控工作。行动开展中,指挥部成员将随 时深入一线进行督导,对各防控组人员到位、监控点措施落实、 工作开展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对组织不力、措施不落实以及监 控点漏岗、空岗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严格服从指挥,做好协作配合
全体参与行动人员在专项行动中必须做到严格纪律、服从命 令、听从指挥、令行禁止;严格保密纪律,不得为不法人员通风 报信、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工作内容、防控位置等工作秘密;行动期间,严格请销假制度,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行动,必须经 领导小组批准(分局警力经吴楠批准,呼伦湖保护区管理局管护 人员经胡日查批准);对违反纪律者,视情节后果,予以严肃处理。
(三)注意方式方法,突出工作重点
本次专项行动坚持正面教育引导,注重规范行为,着眼长效 管理。要坚持规范执法与改进作风相结合、集中整治与日常规范 相结合、查处典型案件与推广典型经验相结合、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与执法科技创新相结合,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各 行动部门要列出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区域、重要检查事项、重点工 作内容,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定期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确保 专项行动工作落到实处。
(四)加强信息报送,严格请示报告
各防控组要确立专门的信息联络人,加强对专项行动情报 信息收集汇总工作,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收集各类苗头性、倾向性信息,并及时上报;行动战果、盗捕活动情况及其他重大、紧急情况、重点疑难问题随时向领导小组请示汇报。本次专项行动开展中要实行周报制度,各行动队要每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